在
抚养费已经一次性支付完毕之后,仍然存在着继续增加的可能性。
尽管先前所达成的协议或判决确立了抚养费的金额,但这并不代表其数额将始终保持固定未变。
随着子女身体状况发生变化,如患有疾病或开始上学就读,甚至是其他一切合理正当的原因导致需要额外支出费用时,都有权向
法定监护人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请求。
对于这样的需求,若满足以下任意一种情况,那么申请增加抚养费就会得到法院的批准:
(1)原本商议约定的抚养费金额无法
保证子女在当地正常生活所需;
(2)因为子女身患疾病、开启求学之路等原因,实际所需花费已超出原已确定的抚养费用;
(3)有其他合理且正义的原因促使抚养费的金额需要进一步上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
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