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在
分居长达六个月之外,同时满足了其它法认
可离婚的前提条件,即可获得法院对
离婚请求的支持。在
协议离婚中,其基本要求包括树立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由夫妻双方亲自提出
离婚登记申请、签订并签署书面的离婚协定、度过三十日的冷静期,以及双方共同领取到
离婚证书等等。而在提起
诉讼离婚这一行为上,其所需要达到的条件则是确保婚姻关系的合法有效性、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