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本国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文规定,一类是位于高楼层(二层以上)的楼寓物业,其每平米的补偿标准为人民币3300元;
另一类是由砖头和砼材料构成的预(捣)制砖砼构造的房屋,该种类型的物业每平米的
补偿金额为人民币2800元;
再者就是瓷砖和瓦片构成的砖瓦式公寓,这种物业的每平米补偿价格为人民币2400元;
最后则是最为简单朴素的平(草)屋型物业,此类物业每平米的补偿费为人民币1900元。《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