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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安置费是否存在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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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 | 2024-05-27
在处理与土地安置费用有关的事项时,大家需要知晓的是,其中存在着诉讼时效,并且该时效规定仅为六个月。
具体来说,这一时效自您了解或应该已经了解到行政行为做出的那一刻,或者是从其可能被侵犯的那一天开始算起。
对于涉及土地安置费用的相关事务,如果超出了二十年这一时限,人民法院将不再乐意受理您的诉讼请求
在此,我们必须强调,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对于公民、法人或是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行为的约束条件颇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您需要在得知或应当得知行政行为作出后的六个月之内提交诉讼申请。
当然,也有例外情况,如因不动产引发的诉讼,此类案件需自行政行为做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方才可向法院提出。
同时,如果是其他类型的案件,则需自行政行为做出之日起超过五年后方可提出诉讼请求。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类案件若已过此期限,人民法院将会不予受理。
至于行政诉讼一审的审理流程,大致上如下所示:
首先,原告应当进行立案,一旦法院接受立案申请,即可进入下一步——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包括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以及向原告发送接收回执的副本。
此外,我们还会提前通知当事人及诉讼参与者关于开庭日期、地点的详细信息。
在进入法庭审理阶段之后,原告、被告和第三方的当事人都会按照顺序阐述自己的看法,并提供证据以供质询和讨论。
然后就是紧张激烈的辩论环节了。
最后,法官会决定是否当场作出裁决或选择稍后公布审判结果,并将审判文书递交各方当事人。《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土地安置费是否存在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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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安置费是否存在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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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安置费是否存在诉讼时效
土地安置费存在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4浏览 2025-02-01
安置房土地种类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拆迁安置房因土地性质不同而分为三种类型:集体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国有出让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统称全产权房屋);国有划拨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统称有限产权房屋),其中集体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不能上市交易,全产权房取得房产证后,可上市交易,有限产权房在补缴土地出让款后才可上市交易。 安置房转让需查看土地性质 集体土地上的拆迁安置房想要上市交易,可以通过转变土地性质实现: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后,可申请将拨用集体土地按规定程序转变为国有划拨土地;而国有划拨土地转变为国有出让土地的,经批准后按规定补办出让手续并补缴土地出让价款,在两次转变后,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拆迁安置房才具备上市交易的条件。 从上述可以看出,安置房土地性质可分为三大类型。在进行安置房转让、交易时需格外注意其土地性质,在集体性质土地上建设的拆迁安置房不能上市交易的。 《安置房管理实施暂行办法》 第七条 动迁安置房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由市和区、县规划土地部门在安排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并确保优先供给。 第八条 区、县动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由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会同区、县发展改革、规划土地等部门预审并经区、县政府同意后,向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申报项目认定。区、县规划土地部门负责在预审前,对项目规划和用地方面进行核定,并按照市规划土地部门要求,做好项目备案工作。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审核动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并对通过审核的项目出具认定文件,作为办理后续相关手续的依据。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将已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并符合动迁安置房相关要求的建设项目,改变为动迁安置房建设项目,并按照本条 第一款、 第二款规定申报项目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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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安置费是不是存在诉讼时效
土地安置费存在诉讼时效,时效是六个月。 该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关于土地安置费的相关事宜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予受理其诉讼。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1浏览 2024-09-08
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安置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您好!以下是《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国家征用农村土地政策》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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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安置费是不是存在诉讼时效
6浏览 2025-04-06
拆迁安置补偿是否存在诉讼时效
拆迁安置补偿存在诉讼时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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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安置费有诉讼时效吗
土地安置费存在诉讼时效,时效是六个月。该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关于土地安置费的相关事宜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予受理其诉讼。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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