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体系,并未设立
加重处罚的法律条款,而仅有
从重处罚的相关规定。
对于
累犯的情况,如果存在前罪被遗漏的情节,那么应该严格地执行从重处罚的原则,而非“可以”从重处罚。
这就意味着,无论罪犯新增了何种
犯罪行为,或者遗漏了过去的哪些罪行,只要构成累犯,都应依法受到从重处罚,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自由裁量。
《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的
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
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
假释的犯罪分子,从
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