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道路交通事故索赔中,
误工费用通常涵盖了
当事人所损失的各种形式的劳动收益,如如下几种:
1.薪酬;
2.奖金;
3.补贴;
4.授课报酬。
简而言之,误工费即为,补偿主体有责任给予
赔偿对象因受伤导致无法正常开展正常工作并因此降低经济收入的金额。其中,“误工时间”即为受伤至身体完全康复的那段时间。《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
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
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