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您需要先将相关款项垫付,用以偿清您所持有的
信用卡债务。
原因在于无论采取何种方式,从银行角度来看,该行为皆被视为
信用卡消费行为,相应的到期还款义务应当由您本人承担。
即便您的朋友未能按时归还欠款,但若
逾期情况产生,最终影响到的仍将是您个人的信用记录,且此事实并不会因其朋友未履行付款义务而有所更改。
因此,保护您的个人信用记录便是首要任务,不妨视之为向您的朋友提供借款。
实际上,将卡片借予他人便等同于向其提供资金支持。
其次,关于此类事件是否构成
信用卡诈骗,根据前述建议,如您未能及时还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三个月,那么银行将会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对您提
起诉讼,而非您的朋友。
由于信用卡所有权归属您本人,并非您的朋友,故不应将责任归咎于后者。
相反,若您未能妥善处理此事,反而可能面临信用卡诈骗罪的法律风险。
最后,尽管此类问题可被视为
经济纠纷,但即使选择
报警,公安机关亦无法
立案受理。
您唯一可行的途径便是通过司法程序进行起诉解决。
《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