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办理
土地确权登记手续的土地均归属于集体所有。
所谓土地确权,为明确
土地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他相关权益的确立和确定过程,也可称之为
确权。
同时,此过程需要严格依据法律与政策的多项规定来确定特定区域内的土地所有权、
使用权及他项权利的归属状况及其具体内容。《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
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