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职业资质证书尚未被废除,依据现行相关
法规,运营性质的公路货物运输司机应经过严格的考试考核,并且必须获得对应的职业资质证明文件。
只是对于那些总质量在4.5吨以内的普通货运车辆,其所适用的公路运输许可证与职业资质证书已经取消,只需要具备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正式颁发的行车证以及驾驶证便可正常上路行驶。
《道路运输
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十条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
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掌握相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
(四)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小货车资格证没有要取消的规定。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
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