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离婚并需承担
抚养责任的情况下,关于
抚养费数额的确切规定,最先进行的是与对应方进行严肃而诚恳的协商,以期通过协商获得对方全额或部分抚养费用的支持;
若协商结果无法达成共识,则建议申请由国家
司法机关行使审判权力进行裁定。
在此过程中,国家
司法部门将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力以及当地实际生活标准,综合考虑后做出公正明确的判决。《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
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