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当家庭遭受冷
暴力导致
离婚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两种途径进行解决:
首先是
协议离婚(需要前往当地民政部门办理)。
只要夫妻双方均表示愿意离婚,并且对于子女
抚养以及
财产分配等方面均达成共识,就可以在任何一方
当事人常住
户口所在地区的
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离婚手续,以此来终止这段婚姻关系;
其次是
诉讼离婚(需前往法院办理)。
而结束这种冷
暴力行为最为直接有效的途径便是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出
离婚诉讼请求。
由于此类情况乃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救援形式之一,同时也是众多当事人经常采用的一种维权手段。
若男女双方在离婚事宜上未能达成共识,此时便可向人民法院提交
诉讼申请。
待人民法院经过仔细审理之后,便会依据实际情况,要么通过调解方式,要么依法作出裁决,正式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