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我们把二十四小时定为准则性的事件处理时限。
然而,若您手握确凿的
证据证明对方将面临潜在的
人身伤害,甚至出现了实际的侵害行为,那么您可随时向当地公安机构进行
报案。
同样,如果涉及到的是十周岁以下的
未成年人,或者未满两周岁的孩童,以及残疾或精神障碍人士,也无需受制于上述的时间规定。
当孩子
离家出走,其亲属可以随时向警方报告情况,警方应当立刻对此
立案调查。
如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经过精心的审查并符合相关
管辖规定,公安机关应毫不犹豫地将其视为
刑事案件,并立即展开深入的侦查工作:
(1)接到关于拐卖女性和儿童的举报、陈述或者投诉;
(2)收到
未满十八周岁的女性或儿童失踪报告;
(3)未满十八周岁成年妇女失踪,且可能存在被贩卖的可能;
(4)发现流浪街头或乞讨的儿童可能为被贩卖对象;
(5)发现存在买卖女性及儿童以图非法目的行为,此类行为依法应当被追诉
刑事责任;
(6)表明可能出现拐卖妇女和儿童等触犯
刑法的其他类似情形。《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
犯罪的意见》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
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
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