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区域内建造的房屋如果超越了事先规定的面积限制,将会被勒令进行拆除,而非仅仅进行经济
处罚。
对于那些未获得相关政府部门许可擅自占用土地建设住所的农村居民,或者是通过
欺诈手段获取许可并实施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的人来说,他们将面临由县级或更高级别的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发出的强制性要求,即必须立即归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且在限定的期限内拆除所有在
非法占有土地上修建的建筑物。
对于那些占用的土地超过省级、自治区以及直辖市规定标准的情况,多出的部分也会被视为非法占用土地,同样需要接受相应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
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