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夫妻中的一方患有精神疾病,则该婚姻仍然具有
离异可能。
然而,对于此类特殊情况,法律采取了特殊规定,即只能通过
诉讼途径进行
离婚程序。
这是因为在
离婚前,患病一方通常担任另一方的
法定监护人。
在此背景下,首先需要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完成
监护人的变更事宜,之后才能依法启动
离婚诉讼。
想要
离婚的一方必须携带有本人
身份证明文件、
户籍证明文件、
结婚证书以及详细的
起诉书及其副本前往被告居住所在地的法院
立案,由法院进行审理,如果确认双方之间的夫妻关系已经无法维系,而且经过调解无效后,将会作出正式裁判并解除婚姻关系。
以下我们列举出几项可被视为
夫妻感情破裂的常见情形以供参考:
(一)建立或持续存在
重婚关系;
(二)在与其亲属之外的第三者保持长期稳定的
同居关系;
(三)对其亲生伴侣或其他
家庭成员施加身体或心理上的暴行或恶意对待行为;
(四)长期沉溺于赌博或药物依赖性无法戒除;
(五)因情感失和而导致
分居时间长达两年以上;
(六)其他任何显著影响夫妻感情且不可挽回的情事。《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
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
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
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
被监护人住所地的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
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