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之明确规定,在公司尚未正式注册成立之前,若签署属实的合同,需同时具备以下必要且充分的条件方能合法生效:
首先,合同双方均在校正契约精神的基础上,表达出真实意愿;
其次,
当事人应当具有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年龄及能力;
再者,所签订的合同内容应严格遵循现行法律
法规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导规范;
此外,完整、规范的合同文本形式亦符合现行法律对此类文件的严谨要求;
最后,需满足其他特定的法定义务方能发挥效力。《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
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