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因
道路交通事故导致有人不幸遇难,请注意此种情况并不适合进行私下和解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车辆驾驶员应立即采取行动,对受伤者进行紧急救护,同时迅速向当值的交通警务或公安部交通管理机构进行报备。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我们的国家法律中,只有在
财产损失较轻、实际情况清晰明了的情况下,私下和解才被许可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
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
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
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