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其实就是个
民事纠纷啦,你们可以去找乡镇村里或者办事处什么的问问,他们那儿都设有
人民调解委员会,帮着调节矛盾。
当然了,要是觉得这个方法行不通,那就只能找法院闹腾一下呗!可是呢,要是遇到劳资纷争啥的,就得先找劳动局或者我们这儿的劳动
仲裁委员会给咱们说道说道。
派出所可是不会去管这些经济上的破事儿哦!人家根据国务院公安部那边的规定,警察蜀黍们可没权利掺和进老百姓的经济矛盾里哟。
派出所嘛,它只是公安机关的
分支机构嘛。
所以啊,如果是那种
民事经济纠纷,基本上都是交给法院等相关单位来处理的。
当然啦,如果涉及到了治安问题,那就另当别论咯。
经济纠纷这类事情,在我们的司法体系中是被划为民事范畴滴,所以这种事儿归法院管。
不过
报警倒是可以滴,但是警察叔叔顶多给调解一下,但得大家都愿意才行哈。
自己双方商量不出结果的话,警方也就不再管这事了。
到时候要是想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得自己亲自跑到法院去告状哦。
如果能带上相关
证据一起去,就能更快地
立案处理啦。
所以说呀,遇到经济纠纷这种事,我们得先搞清楚到底是哪儿出现了问题,再选择合适的途径去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五条
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