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淫幼女”系指行为者与未满十四岁的幼女性交之行为。对于此种类型的
犯罪,
犯罪情节较轻者,将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范围内予以严厉惩处;而犯罪情节极其恶劣、手段尤其残忍者,则将受到十年以上、无期
徒刑甚至
死刑的严惩。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司法解析,此项
罪名已于强奸罪中进行合并处理。《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