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务必尽快向公安机关
报案,敦促其依法就非法
强制拆迁事件展开深入调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部门在接到公民的举报投诉后,有义务迅速派员前往事发现场进行干预处置。
若是警方确已接收到市民的
报警信息,但在抵达现场时却未能有效制止非法强制拆迁行为,这便构成了不作为的
违法行为。
若因特殊原因导致警方无法及时赶到现场,
当事人可在事后前往县级公安局提交书面报案材料,警方有责任对破坏公民
财产权益的行为进行
立案调查。
倘若警方仍未予以立案处理,则可视作不作为,当事人有权通过提起
行政诉讼的途径,督促警方履行职责,开展立案调查工作。
2.在非法强制拆迁过程中,务必及时采取摄影摄像措施,以确保现场
证据得以妥善保存。
强拆现场无疑是当事人日后维权行动中的关键证据,因此,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对强拆实施现场进行详细的摄影摄像记录,以便留存现场真实状况的有力证据。
在完成视频、音频等资料的录制之后,切勿轻易将其从原始设备中删除。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建议将这些资料保存在原始摄录设备之上,并同步进行备份操作。
3.在遭遇非法强制拆迁事件后,应当立即寻求专业
律师的协助,由律师团队负责
调查取证及提
起诉讼等事宜。《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
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
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取
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
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
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