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恣意破产业法律制度中,
债权人要求破产的前提与定性所遵循的标准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首先,
债务人自身在财务状况无法正常支付其理当偿还的
债务;其次,需要明确的是,债权本身应该是以财产为根本基础的权利主张,同时,这种权利裁定应当是已经到期了的。而这一切都源自于
破产程序本质上是一套针对债务人财产实施全面整理和管理的流程,因此,从程序操作的角度来看,只允许那些持有
财产权利主张并具备明晰期限的债权人利用破产程序来获得相应的
赔偿。《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
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
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
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
申请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