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我国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制度。责任限额分为死亡
伤残赔偿限额,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等几种类型。
被保险人在本次
道路交通事故中所负有的责任不论大小,
交强险均需在其法定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并非根据事故责任的主次程度依次分配赔偿比例。
在交强险对被保险车辆在
交通事故中的赔偿作出保障之后,如仍有欠缺,则再按责任比例将剩余款项行分摊。当机动车
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相关损害时,若经查证为被保险机动车方的过错,首先应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其规定的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付,如赔偿额度不足,则由相应的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与
保险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补偿,如果仍然存在差额或未曾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便需要由
责任人自行承担
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机动车因交通事故引发的
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应当得到及时的赔偿,其中包括
丧葬费,
死亡赔偿金,
交通费用,
残疾赔偿金,医疗费用,辅助器具费用,
护理费用,康复费用,交通费用,
被扶养人群益,住屋费用,
误工薪酬,
精神抚慰金等诸多项目;二是机动车在肇事后,应当及时交纳必要的医疗费用以及全面的维修养护费用以
保证车辆恢复正常使用状态,其中包含了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车损修理费,维护保养费等多种类型;三是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应当为伤者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及居住条件,以保证其尽快恢复健康。
针对不同的情况,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偿额度也各有不同。例如: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付限额2千元;而对于机动车在事故中没有责任的赔偿限额则分别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美),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百元。此外,还有以下两种特殊情况:第一,若遭遇上述三种情况之一,即(1)驾驶员未具备有效驾驶证,或饮过量酒类饮料驾驶车辆:(2)机动车被
盗窃期间发生交通事故;(3)被保险人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外先垫付急救费用,并可向
行为人追偿;但对于上述情形之一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从而引起受害者财产损失的事项,保险公司并不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
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
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
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