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藏转移收购及销售
赃物罪之规制:对于包庇非法
走私、买卖、运输或制造毒品的重罪犯人者,或是为这类罪犯提供隐蔽场所、将其财产移转或蓄意隐匿,以及掩饰或否认其
犯罪所得收益等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留或管束;若情节较为严重,则须受三至十年的有期徒刑惩处。《
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
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