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信用卡遭非法盗用的情况是由于个人银行卡遭到
欺诈性
伪造并以此实施的盗用行为,且经发卡方调查确证盗用情况属实,此时只要持卡人保留了真实有效的卡片,所有由此导致的
经济损失将会由发卡行全权承担。
然而,倘若因真实的银行卡遗失而引发的
盗刷,则处理程序则稍有不同;
如果是其账户密码泄露导致的损失,需依靠持卡人自行承担责任;
但若采用签名验证的方式进行消费,则持卡人无需承担任何损失。
在意识到银行卡使用存在异常状况之后,立即申请暂停银行卡的使用无疑是最佳选择。
大部分银行都会对客户在失卡后的首48小时内所遭受的损失给予相应的
赔偿。
当接收到持卡人关于追回款项的服务请求后,发卡行将对该信用卡账户进行详细的查询,如确认存在盗刷现象,大多数情况下,银行会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补偿。
因此,当持卡人遗失银行卡时,应尽快向银行及当地公安部门
报案,以避免更大程度的经济损失。《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