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夫妻
分居长达两年之久并非意味着自动
解除婚姻关系。
相反,我国的现行法律规范中并未涉及到自动
离婚这一机制。
婚姻的解除方式仅限于两种途径,即通过签署
离婚协议书达成和平
协议离婚或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以获得法律认证。
1.对于选择协议离婚的夫妇来说,双方需经过充分沟通与协商后,制定并签署正式的书面离婚协议,并前往所在辖区的民政部门进行
离婚登记手续。
在此过程中,需要明确表达双方均自愿结束婚姻关系的意愿,同时就
子女抚养权、
财产分配以及
债务处理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性意见。
2.若是选择通过
法院诉讼离婚的夫妻,其中一方可在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的前提下,撰写适当的诉状,提供切实证明
夫妻感情破裂的有力
证据,然后向该地区的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离婚。
通常情况下,倘若由于感情不和而导致
分居两年以上且经由法院多次调解无法修复关系的状况下,法院将会作出
准予离婚的裁决。《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