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导致双方在
离婚过程中将两本
结婚证书都撕毁了,仍然是可以
办理离婚手续的。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先尝试去当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证的补办工作,再按照程序
申请离婚手续;
也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
提出诉讼请求来
解除婚姻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若是仅有其中一方向另一方索要结婚证书而遭到拒绝,那么可凭借对方仍持有的结婚证来完成
离婚流程。
若另一方面仍坚持不予配合,那么
当事人就需要前往
婚姻登记机关开具
婚姻状况证明文件,从而顺利
办理离婚相关手续。《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
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
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
户口所在地的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