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网络赌博,若其流水达到了惊人的百万元规模,此种情况足以认定为情节较为恶劣的局面。相应的,根据法律规定,此类行为将面临由五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不等的
有期徒刑,同时需承担起相应的
罚金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
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
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一、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
量刑标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
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
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
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
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