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出租车司机在营运过程中因其车辆遭受损毁而导致的停运损失,应由其所投保的相应保险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支付补偿,这被称为“出
租车误工费”。若发生了涉及到交通事故导致
人身伤害的情况,则理应对伤者支付
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以支付他们用于治疗和康复所花费的合理开支;同理,也需对因此无法正常工作和营业造成的经济收入损失进行
赔偿。
误工费的具体数额将基于伤者的实际误工时长以及其所可能获得的收入水平进行综合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
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
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