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拆迁户务必要清晰明确了解所在地区的
征地拆迁补偿细则和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关键信息,这些都属于国家政府部门强制要求公开,若相关部门未主动公布这些重要信息而使拆
迁户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掌握,将可能导致补偿款数额减少。
2.需要指出的是,不同地域的征地
补偿政策存在差异。为了确保拆迁户充分把握自己所拥有的权益,请您时刻关注并查阅地方各级政府(省、市、县)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各类透明公开信息。这些信息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的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市县人民政府审批通过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建设用地的证书等。除此以外,还包括征地告知书及办理征地报批前相关手续所需的各种认证材料,例如拟征补偿安置
听证告知书及其附件、
土地所有权证明材料等等。地方政府在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时,也会在其中详细列举用地面积、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据收到的实际申报情况进行修正的内容。另外,市、县级人民政府在申请用地报批时制定的“一书四方案”或者“一书三方案”(包括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若是城市建设用地则仅涵盖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这几项)亦会向社会公众公开。《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
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
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
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