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监护人拥有
继承权,则可
继承被监护人之
财产权。
在具有
监事资格以及享有
法定继承权利的亲属之间,其排列顺序基本相同。
因此,如在法定
监护的情形下,只要是处于同一顺位的
继承人,无论是监护人抑或非监护人均应享有人身继承权,仅仅是对被继承人承担更多
抚养义务之人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方得以在所获遗产中获得相应的增量待遇。《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
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母、子女;
(三)其他
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