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将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出租或借予他人从事赌博活动,那是必须且绝对要承担相关责任的。根据严格规定,个人银行账户仅供持有者自有使用,严禁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和租赁。虽然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做到完全禁止,但是对于因他人冒用或
转租而导致的
违法行为,持卡人将会被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
连带责任,并遭受法律的严厉惩罚。更为严重的情况是,若将银行卡借与他人用于实施诈骗、洗钱或者
非法集资等高度触及到
刑法的
犯罪行为,那么身为非法转让者,很有可能面临着国家
公诉机关的指控和判决,即须成为犯罪行为的直接参与者并承担相关
刑事责任。《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个人申领银行卡(储值卡除外),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
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
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应当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
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