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夫妇在合法解除婚姻关系方面的决策行为未必全部具备有效性。如若其中的一方属于智力严重受损、无法正常理解和认识自身行为状态的重度精神病患者,那他们便无权进行
协议离婚。在此情况下,该
当事人达成的协议离婚方案将被视为无效之举。反之,倘若存在间歇性精神疾患的情形,只要在他们不处于病态影响时期,意识清醒且具有自主决策能力之时,便可以进行协议离婚申办。这亦意味着,在此类状况下,相应的协议离婚行为依然是有权威效应的专业法律行动。《
民法典》第二十四条
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
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
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