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境内实施人工流产手术时,倘若
当事人已成年,则并不强制要求其必须有
法定监护人在场陪伴。
然而,若涉事者为
未满十八周岁的
未成年人士,其合法
监护人即为父母亲;
如未成年者之父母双亡或者丧失
法定监护资格,则应由未成年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
直系亲属以及经过未成年人居住所在地的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的正式审批并同意,且自愿承担
监护职责的个人或团体作为其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