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法人发生变更之后,先前的合同依然具备法律约束力。
需明确的一点是,虽然企业的
法定代表人变更,但并不影响已签署
合同的效力。
然而,针对于
法人变更后,由原法人所签订的全新合同而言,其有效性可能会受到质疑。
这是因为作为法人主体的存在已经发生了变化,因此
签署合同的
权利和义务需要由新的法人进行承担与履行。
在变更生效之日起,原法人在变更之前签订的合依然维持原有的效力不变。《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
合同生效后,
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
履行合同义务。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变更或者
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