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民间借贷中若
借款利息上限超出了
合同签订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则被视为
违法行为。
在民间借贷的利率设定上,双方
当事人享有充分的自由协商权,但应确保未经申请批准任何一方均不可擅自将其提高至高于合同签署当日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以上,否则超出的部分将会被判定为
高利贷,其合法性和有效性将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以及认可。
在此特别指出,此处所提及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特指自起由中国人民银行特别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官方数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
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
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
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