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
赔偿处理中,
误工费所涵盖的具体方面主要涉及员工薪资、资金收益、津贴补贴及上课授课获取的报酬等各个层面。误工费作为一项重要的
赔偿内容,旨在保护
赔偿责任方应向受损害者支付的
赔偿金额,其计算标准是根据受害者在受到伤害后至完全康复期间内(即误工时间),由于无法正常参加日常工作活动所导致实质性收入损失的情况来确定。《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
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
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