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划分为
轻伤一级与
轻伤二级两种情况,其中涉及到的
轻伤鉴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导致
受害人四肢或容貌明显受损;
2.使其听觉、视觉或其他重要器官功能部分受到严重影响;
3.对受害人身体健康造成中度以上伤害的其它各种类型损伤。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轻伤并非仅限于上述三种情况,它还可以定义为一类使人肢体或容貌出现显著性受损,听觉、视觉等身体机能部分功能出现障碍,或对人体身心健康造成中度以上损害的各类损伤,这种损伤同样包括了轻伤一级以及轻伤二级。《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于发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公告》第五条
5.1.3轻伤一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以上。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