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若出狱之后的五年内再度故意触及法律红线,将被界定为"
累犯"。
即被判定应接受
有期徒刑或以上
刑罚的罪犯,其刑罚
期限届满或者获得赦免之后,若在五年间再次实施应当受到有期徒刑或者更严厉的
刑法惩罚的行为,那么他们将会被认定为累犯,并需承受相应的
加重处罚,除非这种行为是
过失犯罪以及未满18岁的
未成年人所引发的。
在此过程中,我们需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去对待
司法程序的每一个环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
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
假释的犯罪分子,从
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