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若您发现了
违章建筑,您有权拨打当地政府设立的12345统一服务热线进行举报投诉,也可以直接联络城市管理
执法部门让他们进行处理。
对于那些
逾期仍未自行拆毁,或拒绝接受拆除
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命令的
当事人,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理应将其
违规行为纳入到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之中,并且可以通过政府官方网站、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以公告等方式依法向全社会公开。
如果涉及到的当事人是企业的话,那么还需要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进行公开披露。
常见的违章建筑形式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在阳台上、天井中搭建的封闭式或部分封闭式的建筑物、构筑物;
擅自对房屋进行加盖、屋面进行增高的建筑物;
在街坊、里弄、新村等地建造的依附于房屋外墙的建筑物、构筑物;
以及逾期未被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等。
《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
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