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缔结
结婚登记需履行以下步骤:1.首先是提交申请。婚姻的双方均需持有各自的户籍
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居住社区或工作单位所开具的关于他们出生年月日、所属民族及恋爱婚姻状况的证明,协同至具有
管辖权的民政部门申请结婚登记。若其中一人已
离异并欲重新组建家庭,则还必须携带
离婚证书或由法庭签发的
判决书以供审核。2.其次是审查申请。相关登记机构会对这对新人的
结婚申请加以严格审查,若有必要,该机构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开展深入调查,甚至进行特定领域的
医学鉴定。3.最后是正式登记。经过仔细的审核所有相关资料,如果登记机构认为双方符合结婚资质,便可给予批准并颁发
结婚证。反之,他们将发出一份详尽的书面说明,解释为何未能予以登记的原因。《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
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