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缴纳了
定金之后并未
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定金是否能够退还需要依据实际情况来判定,可能出现如下几种情形:首先,假如交了定金后双方就
合同条款展开了细致的商讨,然而由于最终未能达成共识从而使得合同无法正式签署的状况,此时并不适用
定金罚则,定金应当予以退还;其次,若其中一方无缘由地延误了约定好的协商期,或者擅自修改了认购书中的具体内容,导致
买卖合同无法顺利缔结的情况,这时候便需应用定金罚则,定金将不予退还;最后,如遇
不可抗力、突发事件及政策调整等一系列客观因素,使得一方拥有充分合理的理由来解释其无法按照预定计划
履行义务时,同样也不应适用定金罚则,定金理应按时予以退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