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
拘役十日期间并不产生所谓的
案底证据,行政拘役并非
犯罪纪录的构成元素,然而会产生相关
处罚记录。同样的,对于
刑事拘留的情况而言,并非必然会留下案底,因若
被拘留者并未最终被判定为罪犯而被处以
刑罚,则其不存在案底痕迹。首先解释一下什么叫做案底,也即是前科制度,是指某个个体曾经遭受过
刑事惩罚的记录,这些都是曾经真实发生过的历史事件,无人能够对其进行涂抹或删除,这样的行为显然属于非法背离法律规定的行为。针对处于青少年阶段犯罪的案例,一些特定情况下,
犯罪记录可采取封锁措施。另外,要注意的是,案件的撤销应当按照法定程序由县级及以上的公安部门实行。至于犯罪记录的保存周期,
刑事犯罪的记录
有效期为
永久性,无论何时均可在公安机关内部网络中检索查阅得到。然而,对于
青少年犯罪,并且刑期低于五年的情况,实施犯罪记录的封存机制,除了涉及办案需求之外,犯罪记录将不能对外进行查询。《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犯罪记录,是指我国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的客观记载。除人
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
有关人员
涉嫌犯罪,但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
起诉决定,或者办案单位撤销案件、撤回起诉、对其
终止侦查的,属于
无犯罪记录人员。
《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三条
公安部建立犯罪人员信息查询平台。查询结果只反映查询时平台录入和存在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