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
被监护人的生理健康;
致力于抚育并照料被监护人的日常生活;
严格监管并保障被监护人的经济财富;
代理受托人为被监护人参与各类
民事行为;
肩负着管理并教育被监护人的责任;
代表被监护人参与相关
法律纠纷的
诉讼活动。《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
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
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
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应当为被
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