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犯罪分子经过检察机构批准接受
逮捕之后,该犯罪份子的家人应该立即为他聘请
律师来介入案件。
批准逮捕乃指检察机构批准了公安机构要求的逮捕
犯罪嫌疑人的申请。
根据相关规定,一旦犯罪嫌疑人为侦查部门所询问或者遭受
强制措施之际,便拥有了
代理律师的权利;
然而,在调查过程中,仅允许律师作为其
代理人。
同样地,被告人亦有随时随时为自己寻求代理律师的权力。
至于侦查部门,他们必须在首次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或施加强制措施之时,向犯罪嫌疑人明确传达赋予他们有权选择代理律师的信息。
此外,检察院自接收并处理移交给他们
审查起诉的
案卷材料之日起,应于三日内通知犯罪嫌疑人,告之他们享有
指定辩护律师的权力。《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
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
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
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
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
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
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
监护人、
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