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正公平的法律框架内,公安部门严格依据相关
法规,对
符合条件的遗弃案件进行严密的
立案审查工作,
遗弃罪是一种特殊类型的
犯罪行为,主要涉及对老年人、
未成年人、残疾人或其他失去自我生活能力者的养育责任却被忽视甚至剥夺,
情节严重且影响恶劣的情况。
根据我国现行
刑法典的明确规定,对于那些在老年、育幼、疾病或其他无法独立生存状况中的个体,具有
抚养义务却选择放弃这一责任,给他们带来极其不利后果的人们,情节恶劣者将被判处五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
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
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
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
扶养义务而拒绝
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