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之上的房产可以进行
抵押操作,然而
抵押权的效力仅能涉及到被抵押房屋所在土地中的有限部分,即
宅基地使用权。
若将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产设置为
抵押物,对于
债权人而言实现其抵押权的过程可能会受到阻碍。
在
借贷关系发生
纠纷时,如果
债务人无法正常偿还
债务,债权人仅能够选择以抵押住房的建筑材料作为动产,以排在其他一般债权人之前获得受偿权利。《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
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
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
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
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