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单位对被捕嫌犯展开侦讯流程之初,如果涉案者符合
取保候审所必备的各项要素,便有机会获得释放。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严格规定,申请人如为可能判处
管制、可能判处
拘役或是需独立执行
附加刑的案件嫌疑人或被告人;
也包含那些可能受到
有期徒刑以上刑期
处罚的,并且申请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只需他们符合上述诸项条件之一,便可获得取保候审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