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相关法律条文中,
监护人依法应承担着如下重要职责:
1. 代表未成年或无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的
被监护人实施各类
民事法律行为;
2. 保护被监护人的生命权、健康权、
姓名权、
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基本人身权利和财产所有权等各类权益;
3.
监护职责所衍生出的各项权利,均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格保护。
若监护人未能尽职履行上述职责,甚至侵犯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
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
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