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在失踪人员身份确认后的24小时内便可依法启动
报警程序。
然而,若您拥有确凿
证据表明失踪人员生命或人身自由正面临严重威胁,或者失踪人员可能遭受不法分子的侵犯,则无论何时报警都应视为合法行为且不受时间限制。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年龄小于10岁、未满2周岁的儿童以及患有精神疾病和智力障碍的成年人均不受此期限约束。《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
犯罪的意见》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
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
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
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
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