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
侵占他人财产罪,
涉案金额调至3000人民币时一般都不足以被判定构成
刑事案件。
故此,只有在
行为人怀揣着非法占用他人事物所有权的意图,将原本属于他人托付给自身代为保管的财物、
遗失物或被掩埋之物私自占据,且所涉金额达到一定门槛——即
数额较大的情况下,仍拒不归还的情况下,方能被认定构成
刑事犯罪。
对于“数额较大”的衡量标准,我国司法部门对此作了明确规定:
司法解释中的
立案标准为1万元,而在某些地区,当地的立案标准则为5千元人民币。《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