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之明确规定,并无直接明确载明订立合同时约定的履行期限超过若干日后,该合同即视为无效。然而,从相关法律条文的具体内容来看,若因未履行约定之义务,从而导致原订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并对双方约定生效目的造成影响时,则可视为该合同已经失效或者无效。此外,如出现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合同亦会被判定为全然无效;在这种情况下,若所涉合同的某项条款与法律规定的无效事由相吻合,那么,该项条款应被视为无效。《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